1、由于国际劳工局积极致力于促进就业、劳动者权利、社会保护和社会对话,体面劳动议程与人们如何描述自身的需要与期待紧密相连,并与国际劳工局的使命密不可分。因此,这四项战略目标,正是体面劳动议程的起源、基本原理与成果。
2、在犹太教的文稿中,在劳动中得以圣化的含义,表明了在造物主面前的责任的重大,以致于每个人都视他人为自己同类中的一个。一位名叫大希勒尔(Hillel the Elder)的犹太教律法学家曾说:“自己所不希望的,也不要施加于他人”。这就意味着,人和人是平等的-没有人可以成为另一个人的奴隶。这一原则,需要对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有所启示。
在犹太教和基督教传统中,劳动,被看作是一种道德义务。特别是加尔文主义,论及勤勉,乃人借以“成为善人(becomes good)”的一种道德习惯。其他的传统也指向:“让内在道德潜力的幼芽开花结果”(儒家),或“要勤勉尽责地劳动”(佛陀)。各类传统,都强调了这样的价值,比如生活中的使命、以及通过劳动承担对较大的社会群体的个人责任。儒家传统的领导原则,以社会承诺和政治及道德关注为核心。这一原则,旨在精英(知识分子和专家学者)阶层,培养一种道德意识和责任感,利用他们的权威和个人感召力教育人们,确保劳动的尊严与开放,以保证每个人能够开发自己的潜力。在每个团体建立人人都有义务捐献的慈善机构的尝试,阐明了穆斯林传统的社会道德。正是关于对社会的影响,才对合法与非法行为之间的差异进行界定。正是行为的背景,特别是关于雇主与劳动者之间关系的道德性质,决定了一种行为是合法亦或非法(举例说:禁止通过借款征收高利贷的做法,确保了只能通过货币投资和风险分担获得利润)。
3、国际劳工局宣言中所列的有关体面的最低限度包括:自由结社与劳资集体谈判权;消除各种形式的强迫或强制劳动;有效禁止使用童工;以及消除针对就业与职业的歧视行为。
4、由于置根于寻求自我修养,儒家学说的领导理念,集中于社会承诺和政治关注。一个真正的领导者,应该净化自己的人格,并且 - 与这一持续的个人深化过程并行 - 将继续对自己的社会角色和职责的扩大与业绩采取自我批评的态度。领导决策,应该被看作道德决策,并且在符合下属最佳利益的情况下采纳。而人们追随他们的原因,应该集中于对领导者行为规范的信任,以及对其高姿态道德标准的欣赏。根据儒家传统,一个真正的领导者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人的教育与改造问题,不是通过强迫,而是通过道德的正直和个人魅力使其信服。孔子自己曾明确宣称,实施法律,将使人们比如由于害怕被处罚而遵守秩序,但这样不可能形成一个和谐社会的基础。
因此,儒家学说是试图改善人类状况(比如在劳动中)的一个道德传统的典型范例。这套范例,很少通过一套权利-与-法律为导向的途径,而更多是通过关注人的责任来实现。除了其他的具体步骤外,在朝向体面劳动条件的建立过程中,一种途径,就是在其精英成员之间,培养一种道德意识和责任感,而这将使他们运用自己的特殊地位来教育和改造人们。此外,根据儒学观点,设法影响那些没有达到其理想目标的领导者,乃是知识分子和学者的直接责任。
5.根据阁下自己的宗教传统,对国际劳工局设定的旨在为实现体面劳动目的的四项战略目标进行评估,即:
(a) 促进劳动基本原则与权利宣言;
(b) 为男女创造更大的就业和收入机会;
(c) 扩大劳动的社会保护与安全范围;
(d) 推动政府、雇主、劳动者和公民社会的其他参与者之间进行有关劳动的社会对话
佛教对国际劳工局设定的四项战略目标的评估可以这样进行:首先表明,在《劳动基本原则与权利宣言》中,似乎没有佛教希望反对的任何内容,但却有很多佛教希望支持的内容。因而可以得出结论:促进宣言本身(目标a)及促进政府、雇主和劳动者(目标d)之间的对话,是提高对体面劳动重要性意识方面所渴望的目标。上述两项目标,即:创造更大的就业和收入机会(目标b)以及扩大劳动的社会保护与安全范围(目标c),在提供就业机会和劳动力保障方面是值得赞扬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