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由市政府批准、市总工会编制的《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职工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发布。《规划》从保障职工就业权、收入权、安全权、保障权、参与权、职业发展权入手,为首都职工描绘了发展蓝图。
《规划》在总结“1+6”文件实施以来的大量经验基础上,紧紧围绕建设“服务型工会”的核心,突出工会组织社会职能,将六项实施方案提升到服务职工发展、履行社会职能的战略高度进行部署。

职工发展六项权益获保障——《规划》紧紧围绕职工发展的六项基本权益,提出“十二五”时期北京市职工发展的主要目标是:为北京市职工提供就业有平等机会、收入有同步增长、工作有安全保护、保障有多元平台、参与有充分渠道、职业发展有支撑条件的职业环境。

职工平等就业将有保证——《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以促进劳动关系规范与和谐为重点,促进职工就业权的全面实现,保障职工平等就业权和自主择业权。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超95%——根据《规划》,地方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将保持在95%以上。为此,工会要帮助劳动者与企业建立规范的劳动合同;联合有关方面加强对企业执行劳动合同的监督;加强对编制外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辅导工作。《规划》明确提出,在“十二五”期末,对中小企业和编制外用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有效辅导率应当达到70%以上。

人力市场形成信息发布机制——市级工会组织将发挥多方联动工作机制优势,会同政府、大型企业、行业协会、教育培训机构以及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机构建立人力资源市场信息调查体系,充分保证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来源。

行业工会以及区县工会将全面收集行业内、区域内单位的劳动合同信息等信息,综合公共服务和市场服务的供求信息,及时归总、分类;建立人力资源市场就业登记体系,完善市场就业跟踪机制;掌握一批有代表性的行业内、区域内机构,建立信息联系点,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工会为职工提供择业指导——《规划》中提出,要在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的同时,帮助劳动者获得适于其生存和发展的工作岗位。根据《规划》,工会组织应当首先提高为职工提供就业指导与辅导服务的专业化水平,进而提高对职工就业能力与就业质量的指导水平。

职工收入正常增长将成机制——《规划》保障了职工的劳动收入权,明确维护职工的公平收入权,提高职工劳动报酬水平,保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更多惠及广大职工。

职工收入将实现正常增长——按照《规划》要求,工会组织要研究探索与相关政府部门建立规范的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反映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达到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劳动力市场均衡的目的。

工资协商有望覆盖各类企业——工会将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广泛开展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从而有效实现所有类型企业的全覆盖。

“十二五”期间,建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要达到80%,规模以上建会企业签订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协议的比例要达到90%,规模以下企业要积极开展区域性或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

工资协商将有“内行”指导——《规划》强调,各级工会应重视和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提高社会认同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相应的指导机构,设立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动态管理。

工会参与制定最低工资——在最低工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工会的参与、协调和监督作用非常重要。按照《规划》要求,工会在参与最低工资制定过程中,要参考CPI价格指数、社会平均工资、劳动生产率、就业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

职工劳动保护将更给力——《规划》提出强化劳动保护,提高职工职业安全意识与能力,从而保障了职工的职业安全权。

工会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企业应制定各个岗位操作规范及安全生产制度。“十二五”期间,行业性职业安全与劳动保护标准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工会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各级工会组织,特别是基层工会组织要积极参与“安康杯”竞赛活动,把安全生产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

安全监督员队伍建设提速——《规划》引导鼓励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人才激励机制,提高人才地位和待遇。目前,各级工会开展的安全监督员培训取得实效,今后要进一步开展企业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职工民主参与渠道拓展——职工参与权是切实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实现企事业单位健康持续发展的保障。因此,《规划》指出,充分拓展职工参与渠道,维护职工参与单位治理和社会治理的权益。

企业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根据《规划》要求,企业创新职代会提案制度、职工代表竞选、培训、考核、巡视检查等工作制度,提高职代会的作用和水平,提升职工对于职代会的满意度。

小企业职工享民主参与权——工会将推动开展行业(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和行业(区域)性职代会,建立规模以下企业职工民主参与的机制。“十二五”时期,职工对行业重大变化和重大决策的知晓率要达到90%以上。

乡镇建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规划》指出,各级工会要努力推动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向下延伸,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产业和乡镇(街道)层次的三方机制;推动各级人大、政协适当增加一线职工代表的比例。

职工社会保障权获维护——《规划》还从维护职工社会保障权入手,提出健全行业性和区域性的保障工作机制。

社保覆盖98%以上的职工——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率达到98%以上。

困难职工纳入互助保障——《规划》要求积极发展互助型社会保障,将医疗救助和职工医疗互助基金的覆盖范围扩大到非正规就业群体。工会推进为困难职工提供重大疾病等互助保障计划。

高危行业设补充医疗保险——《规划》强调,工会组织要督促企业在高危行业建立全覆盖的补充医疗保险和事故保险。

工会救助困难职工长效化——各级工会将建立完善困难职工档案,建立长效化的困难职工帮扶机制。

职工提升素质将更便利——为保障职工职业发展权,《规划》总结了长期以来提升职工素质行之有效的做法,同时根据“十二五”时期职工发展客观环境,就提高职工教育的可及性和便利性等五个方面进行阐释。

职工教育中心将开门迎客——工会将借助首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各成员单位联合工作的优势,争取最大限度的政策空间和经济资源,以素质工程为载体,形成公益性职工教育中心。

工会扶持职工文体活动——各级工会将充分发挥行业体育协会、职工体育协会作用,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

5年建成500家创新工作室——根据《规划》,各级工会将扶植建立一批劳动模范、首席职工、技术领军人物工作室和职工创新工作室,五年内建立500个市级职工创新工作室。

困难职工可获职业培训——工会组织将积极配合政府对困难职工群体加强职业培训。

七项举措保障《规划》实施——《规划》从领导体制、服务网络建设、法律支持体系、共享机制、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七个方面,就确保职工发展的具体措施进行了阐释。

工会要着重于积极争取党政的支持,建设职工发展事业的共享联动机制;完善职工三级服务体系,建设服务于职工发展事业的社会组织网络;强化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法律监督检查工作;加快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建立北京职工舆情信息系统和分析中心;加强服务职工发展事业的工会专业化人才建设。来源:北京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