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许多购房者对按揭贷款买的房屋进行“转按揭”出售并不了解,对其中繁多复杂的手续更是犹如“千头万绪,雾里看花”。本人结合办案中经验,现就“转按揭”业务作如下介绍:
一、首先要了解什么是“转按揭”:
“转按揭”就是指在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期内,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屋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简单地说就是仍处在按揭中的房屋进行再次买卖,该房屋的买方仍继续偿还卖方的按揭房款。目前二手房市场上存在同行转按揭和跨行转按揭两种情况。由于买方的资信、贷款意愿、月供能力、购房资金安排不尽相同,在转按揭的同时,买方可以根据自身需求申请不同的贷款期限、贷款金额和还款方式。在实际操作中,转按揭都采用为卖方提前还贷的方式。
二、其次需了解办理转按揭的基本操作流程:
第一步: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及与中介(担保方)签订相关的《委托代理协议书》。
买方所需提交资料:身份证和户口本(夫妻双方的)、结婚证、买卖合同、收入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上述均为复印件)。
卖方所需提交资料: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银行对账单及借款凭证;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及卖方声明、卖方配偶同意出售声明原件。
第二步:评估所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买卖双方需带齐身份证、户口本、买卖合同及产权证复印件。
第三步:买方与银行指定律师约见,律师对交易的真实性,买房人状况进行调查。
买方需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夫妻双方的)、结婚证、买卖合同、评估报告、收入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卖方需带:原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银行对账单及借款凭证;身份证、户口本、卖方声明、卖方配偶同意出售声明。
买方签署银行相关资料:二手房抵押贷款借款合同、扣款证明书、保险单;并且缴纳评估费。
第四步:律师将买方申请贷款的资料报送到银行,得到银行的贷款批准并发放到贷款专用账户。
第五步:中介(担保方)替卖方从专用账户提取资金,办理完结提前还贷手续并为卖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事项。
第六步:卖方办理完结注销抵押手续后,双方在中介机构陪同下去交易中心过户。
第七步:买方通过中介付卖方除提前还贷以外部分的剩余房款。
第八步:买方产权证下发后,办理抵押登记。
第九步:他项权利证书由银行收执,买方取回房产证。
转按揭业务涉及新旧两笔按揭贷款的变更,对买方来说,其购房资金的安排和贷款方案相比普通按揭贷款要复杂些,并且转按揭需要考虑卖方的未还清贷款,因此,买方应该申请多少贷款、可以申请到多少贷款都存在有较大的变数。基于这种情况,涉及转按揭的买卖双方最好咨询专业的中介或者通过专业的中介进行操作,由专业的经纪人为你提供比较合理的转按揭操作方案。
此外,转按揭贷款手续与普通的二手房按揭贷款手续的不同之处在于:普通的二手房按揭贷款,银行一般都是在房产办理完过户之后才放贷给卖主以支付买方的购房款。但是在转按揭的案例中,由于卖方的房屋仍处在抵押期间,无法进行二次抵押,因此需要先发放第二笔贷款,用于还清卖方的第一笔贷款,解除抵押、取得房产证明后,才能进行房屋产权过户。再以买方名义的房产作抵押给银行,因此转按揭涉及的法律关系非常复杂,对买卖双方来说,风险都很大。
在转按揭过程中容易出现以下几种风险:
(1)卖方的按揭贷款变更成买方、或买方为卖方提前还清贷款后,过户无法正常进行。
(2)买方的贷款申请难以满足转按揭中卖方提前还贷资金的需求,从而导致操作受阻。
(3)由于买方或提供担保的中介资信不够,银行拒绝提前放贷,导致转按揭无法进行。
(4)中介在得到银行的贷款后并不及时为卖方提前还贷、私自占用,甚至卷款潜逃,使买方、卖方承受巨大的风险。
(5)交易完成后买方无法顺利拿到房产证。
(6)交易完成后卖方无法顺利拿到剩余房款。
作为经常办理“转按揭”业务的律师,在此提醒需要办理“转按揭”业务的业主和投资者,由于转按揭操作相当大的风险,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同时委托专业律师和信誉较好、专业能力很强的担保公司进行办理。担保公司可以提供让银行相信的担保,而专业律师可以控制整个交易过程的法律风险,确保交易安全。
另外,提醒需转按揭的买卖双方,在选择中介机构时,切莫因贪图小便宜而盲目上当。目前有不少中介打着“免费办理”、“只收很少费用”的幌子来吸引房产交易者,稍有不慎,轻者空费精力和时间,到时不能顺利进行,重则钱、房两空、深陷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