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智障人群】【智障劳动者】【智障工人】【劳动保护】【法律保护】【法律规定】
近日,一段云南曲靖宣威一砖厂奴隶6名智障人员干苦活的视频被网友大量转发,如何保障智障人群的合法权益值得我们深思。
很多人经常把智障和精神病混为一谈,这实际上是很大的误解。诚然,它们有共同的地方,二者都属于残疾,但智障是智力残疾,而精神病是精神残疾。这两类残疾虽然都与精神障碍有关,但各有自己的特点。智障是大脑智商出现了障碍,一般是终身性的,但是精神病是一种发作性疾病,在不发作的时候患者的智能和行为和正常人是一样的。
智障人群应该分为两个层次,一则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则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视频中我们看到,白万甲应该属于后者,可以从事与其智力相匹配的民事活动,即应该享受劳动者应有的基本权利。
关于智障残疾人作为劳动者就业法律保护规定。在我国,《劳动法》对智障残疾人这一特殊群体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并未予以特别规定,《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宪法》对智障人就业也仅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宪法》第42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第45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残疾人保障法》第27条第1款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在笔者看来,《残疾人保障法》对智障残疾人群劳动者基本权利的规定也并未超越劳动法对普通劳动者的规定。以下为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一、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且不说白万甲签订合同的效力如何,从白万甲的表述与企业用工状态来看,其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应向劳动者支付是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二、缴纳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依法缴纳社保是劳动者的权利,同时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现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因用人单位未缴造成的劳动者损失由用人单位赔偿。
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仅仅发放一些廉价的实物而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是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
四、单位未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劳动条件是指工在工作中的设施条件、工作环境、劳动强度和工作时间的总和。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出,白万甲不仅劳动强度大,而且劳动环境恶劣,未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设施。在白万甲的叙述中,老板不仅限制其人身自由,还经常对其拳脚相向。《劳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强迫职工劳动罪】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用人单位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残疾人劳动,情节尚不构成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违反《残疾人保障法》规定,侵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担侵权民事责任。
但由于智障人员自身的智力缺陷,在自己上述权利受到损害时,难以维权。所以,以上权利对于这部分劳动者来说,多数等于形同虚设,基于以上事实,我们认为,国家应当针对这部分人群,出台专门的法律予以特别规定,使得智障劳动者的劳动基本权利能够切落到实处。另外,劳动监察部门,社保部门、公安部门以及各级政府部门,应加大对此类违法用工的查处力度,让用人单位的实际用工情况暴露在阳光下,结合奖惩制度,监督、督促用人单位合法合理用工,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民法通则》规定了对精神病人的监护权,但是未明确规定对智障人的监护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