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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驳证据 举证期限 反证

01
2024-01
反驳证据不受举证期限约束 反驳证据不等于反证

反驳证据是一方当事人针对对方所提证据,以证明该证据不具有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的证据,是对证据的反驳。

根据新《民事证据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举证期限届满后,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的,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不受原举证期限的限制。 

反驳证据和反证不同,反证的目的是证明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不真实,不是对对方证据的反驳。

反驳证据是一方当事人针对对方所提证据,以证明该证据不具有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的证据,是对证据的反驳。

根据新《民事证据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举证期限届满后,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的,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不受原举证期限的限制。

 反驳证据和反证不同,反证的目的是证明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不真实,不是对对方证据的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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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斌倜,女,厦门大学法律硕士。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妇委会常务副主任、合伙人、劳动法部门主任,北京中医药大学医药卫生法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兼职实务导师、全国党员干部法制宣传教育节目讲师、点睛律师学院高级培训师、点睛律师学院2012年度律师之师、中国中小企业法治人才库律师组成员。热线电话:1366-131-3967 / 15301115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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