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违法解雇后员工的维权选择】沈律师,您好!请问公司如果违法解雇了员工并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员工可以申请哪些权益?
沈斌倜律师回复: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不具备法定条件或未经法定程序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各方当事人都应当严格依法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的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况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二)...... (三)......”代通知金适用的具体条件,就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三种情况,如果符合四十条的规定情形,用人单位未提前一个月通知,需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根据上述的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时,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作出选择:1、劳动者可以选择不同意用人单位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辞退决定,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2、劳动者可以选择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时,要求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等规定,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是不可兼得的关系。
祝一切顺利!
2014年11月25日下午,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执委、合伙人、中国影响性诉讼特约观察员沈斌倜律师应邀在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海仲委新规则推介会暨仲裁员交流会上精彩讲授《外派船员劳资纠纷法律问题》专题。海仲委仲裁员、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法务人员、高校教授以及其他海事专业从业者近百人参加了本次交流会。
大会由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海事仲裁院副院长陈波博士主持,第一个阶段由海仲委仲裁院副院长陈波博士对海事仲裁委即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仲裁规则》的主要内容及亮点做相关的介绍。第二个阶段由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执委、合伙人、中国影响性诉讼特约观察员沈斌倜律师讲解外派船员劳资纠纷相关法律问题。
沈斌倜老师重点从船员的种类划分;劳务关系、劳动关系的区别和联系;船员劳动关系的常见误区及风险;外派船员劳资纠纷常见误区及风险提示;工伤理赔风险问题分析等五大主题,向与会代表做精彩分享。课程讲授中,沈斌倜老师分享了大量实务案例,并详细阐述面对外派船员法律实践中常见风险的应对技巧与注意点。为了帮助大家确有所获,沈斌倜老师还现场分享时下外派船员过程中多个突发案件,由大家充分参与,讨论解决。
本次会议为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做了铺垫,新的《仲裁规则》的施行将更有利于保护海事当事人的权益,对防止执法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的滥用、立法预期目标的实现、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深远而重大的意义。
21世纪经济报道
作为摩托罗拉(中国)技术有限公司杭州研发中心的一名工程师,成明(化名)和他的同事们正“被动”地卷入了一场“劳资纠纷”风暴。
风暴的直接诱因,是约一周前一次有关离职变动的薪资福利补偿谈判。“摩托罗拉相当于单方面提前终止了劳动合同,应该给予员工合理的补偿。”但成明告诉本报记者,目前他和相当部分的员工,对于公司给出的补偿方案和过程,均感不满。
本报记者采访获悉,自 11月24日开始,摩托罗拉中国公司位于杭州、北京和天津等地的网络业务研发部门和生产基地,相继爆发了不同程度的劳资纠纷。
而这场风暴的源头,则始于今年7月全球的两大电信设备行业巨头宣布一项跨国大并购——诺基亚西门子(以下简称“诺西”)宣布将以12亿美元现金收购摩托罗拉相关网络资产。
据悉,自并购交易宣布以来,包括中国区在内的摩托罗拉遍布全球的网络业务部门,就开始跟诺西就整合事宜,展开推进工作。“目前,我们已就双方中国片区并购的报告,递交给了中国政府有关监管部门,正待审批。”一摩托罗拉内部人士告诉记者。
而这场突如其来的劳资纠纷,给这场棋至中局的大并购增加了难度——在涉及整合的摩托罗拉全球约7500名员工中,来自中国区的超过2000人,超过四分之一。
12月1日下午,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传播与公共事务部总监陈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摩托罗拉作为一家全球化的公司,在并购整合方面有着相当成熟的经验,“包括人力资源在内的整合方案,都是严格地在当地法律框架内执行。”
风波根源
作为一名通信技术工程师,成明和他的同事们,习惯了在摩托罗拉位于杭州的研发中心,平静而安详地度日。
但7月19日,当诺西宣布将以12亿美金并购摩托罗拉网路业务资产,成明意识到这终将打破他昔日的平静日子。
诺西大中国区市场与企业传播部总经理马涛在12月1日下午接受本报采访时说,自11月22日开始为期一周,诺西联合摩托罗拉遍布全国各地的员工,共举行了28场沟通会,着手双方的人力资源整合工作。
其整合调整方案的大体框架为,涉及并购整合的原摩托罗拉员工先要解除既有的劳动合同,再与诺西签署一份新的劳动合同。具体方案分别由摩托罗拉和诺西单独制定。
“事实上,沟通会谈及的仅是一份三方意向协议,并不是正式的劳动合同。”马涛解释称,因该项并购尚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最终审批,正式的劳动合同要待审批完成后方能签署。
但据本报记者了解,正是上述沟通过程中涉及的具体薪酬、福利和补偿方案等,劳资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从而导致了众多摩托罗拉员工的不满。
“矛盾的焦点集中在摩托罗拉的离职补偿问题上。”一摩托罗拉员工告诉记者,涉及变动的员工普遍认为,摩托罗拉提供的离职补偿偏低。
据悉,摩托罗拉之前提供一项补充住房公积金,该福利需要员工连续在摩托罗拉工作三年才能拿到。但由于摩托罗拉公司网络业务被诺西收购,导致很多摩托罗拉员工无法达到三年工作时间,而摩托罗拉公司以未达到三年为理由取消该福利,从而招致了部分员工的不满。
此外,在具体工资补偿方案与员工期望存在很大的距离,从而导致部分员工的反对。
不止于此,诺西给予的薪酬待遇,相比较摩托罗拉原有的偏低,也导致了部分员工的抵触情绪。“诺西提供整体薪酬待遇相比较摩托,减少了约5%。”一摩托罗拉员工坦言,对于涉及并购调整的员工,薪酬是第一考虑要素。
劳资的博弈
关于诺西提供的薪水低于摩托罗拉,马涛回应:“每个公司的薪酬体系是不一样的。”
“在双方人力资源的整合过程中,产生的矛盾需要进一步的沟通和协调。”马涛告诉记者,诺西对待加盟的摩托罗拉员工的原则是,提供可比较的薪酬方案、维持原有的体系基本不变,并尽量满足员工的诉求。
即便诺西作出上述表态,摩托罗拉员工对于离职补偿的斗争仍在继续。本报记者获得的最新消息显示,杭州、北京等地为数不少的摩托罗拉员工,自发组织了相应的“抗议组织”,并选举了自己的员工代表,甚至以“联名信”的形式,征集了超过200多人的签名,以表达对于公司补偿方案的不满,要求与摩托罗拉的高层和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
据悉,摩托罗拉部分员工的抗议行动,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公司层面的妥协。
“我们原计划是在一周以内完成整个三方意向的签署,现在我们把截止日期推迟了。”马涛表示,诺西方面希望能用更多的时间与员工沟通,以了解员工的诉求。
据马涛介绍,由于此次并购涉及的面较广,摩托罗拉各分支机构面临的实际情况不一。“公司内部会根据与员工的沟通,进一步(对薪酬方案)调整。”马涛表示。
并购阻力
劳资纠纷可谓诺西与摩托罗拉并购案,在中国市场遭遇的第一个阻力。
本报记者了解到,自7月19日诺西正式宣布并购摩托罗拉网络业务资产后,双方的整合行动已经在悄然进行。
“目前为止,我们还是两家独立的公司。”马涛表示,过去的一段时间,涉及并购整合的主要是在政府审批、客户沟通和员工沟通三个层面展开。
据本报记者了解,在中国片区诺西与摩托罗拉并购案已经上报给国家有关部委,其中涉及包括市场反垄断在内的各项调研报告。
“我们预计的并购生效日期是12月31日前,但这尚待政府最终审批。”马涛表示。
而在距离计划生效日的前一个月,诺西和摩托罗拉开始启动了针对人力资源层面的并购整合工作。
“相比较政府审批和客户沟通,人力资源沟通的难度和不确定性较大。”有设备商人士分析,由于摩托罗拉网络业务中国片区员工较多,能否有效的化解此次劳资纠纷,对于此项并购大局显得至关重要——这亦是摩托罗拉员工博弈的筹码之一。
事实上,这还不是并购阻力的全部。据本报记者了解,目前诺西和摩托罗拉业务层面的整合尚未开启。
“一旦开始业务层面的整合,未来还会涉及业务线的合并、存留等问题。”成明认为,届时带来的变动会更大,这也是部分摩托罗拉员工对于入职诺西的顾虑之一。
“两家不同的公司,在管理体系上存在差异这很正常。”马涛表示,但诺西会履行并购合约,欢迎摩托罗拉员工的加盟,并提供足够的工作机会。
克扣工资 变相裁员 加多宝深陷劳资纠纷:
华夏时报实习记者 王先知 北京报道
11月30日对谭德春来说,本是一个充满希望的日子。
当天上午9点30分,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大大厦616室,谭德春诉加多宝克扣其加班工资劳动纠纷案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正式进行仲裁。
作为北京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的前员工,谭德春一直在为争取自己应得的收入而努力。在同公司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谭德春最终拿起了法律武器维权。
谭德春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提请仲裁庭判定北京加多宝补发其被克扣工资、加班费、年终花红(奖金)、社保、公积金等共计人民币23145.6元。他同意按照诉讼请求调解,但如果仲裁结果不能让他满意,他将向法院提起诉讼。
对谭德春进行法律援助的律师沈斌倜事后向本报记者透露:“当天仲裁时双方分歧较大,加多宝拒绝调解,并且基本上不认可我们提供的证据。”
事实上,谭德春不是起诉老东家加多宝的唯一一名员工,也不是第一名员工。
面对前员工密集的指责,加多宝集团企业传讯部首席代表田威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这类事件,我们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来执行的,更详细的说明请联系加多宝北京人力资源部。”但是直到本报记者发稿时,加多宝北京人力资源部并没有做出更详细的说明。
未了的“克扣局”
谭德春2007年入职北京加多宝时,是其工程部一名机械技术员,主要工作是负责机器的日常维修和一些“杂活”,比如水处理、中央空调维修等。
今年3月25日,在从加多宝离职10天以后,谭德春向其劳动合同履行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争议委员会提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提出加多宝应支付其被违法克扣的加班费等5项仲裁请求。
11月15日,谭德春接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受理通知,并定于11月30日开庭审理。
“2009年10月1日前,加多宝周六周日加班均应按照工资标准的两倍支付,实施综合工时制之后就变成了1.5倍。”谭德春告诉记者说,去年10月29日,北京加多宝组织员工学习了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实施细则,并要求员工签字认可,而拒绝签字的员工将被克扣年终花红。去年11月,北京加多宝开始强制执行“综合工时制”,在公司的高压下,当时有很多员工签了字。
“谭德春和加多宝签订的综合工时制是无效的,因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违法的约定是无效的。”沈斌倜向本报记者表示,加多宝的做法之所以无效,主要是基于两个原因:首先,在签订该条款时,北京加多宝未获得劳动局综合工时制审批。而法律规定,实行综合工时制应当先经过当地劳动局审批;其次,北京加多宝和谭德春签订劳动合同时,采取了欺诈和故意隐瞒手段,加多宝未向员工告知未获得劳动局关于综合工时制审批的情况。
而在仲裁会上,来自北京加多宝人力资源部和法务部的代表却认为,早在2008年6月12日,加多宝的综合工时制就已在劳动局备案,而具体执行时间为2009年10月份。
“被申请人在2009年获得劳动局综合工时制审批后,应当重新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签订变更工时制的书面材料,而非单方强制执行将员工周六日加班费倍数由原来的两倍变更为1.5倍的新规定。”对于加多宝单方面变更综合工时制,沈斌倜认为这也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同劳动者说好,何况,加多宝在同员工签订综合工时制时并没有向劳动局备案。”
而加多宝方的代表却认为,在谭德春离职时,加多宝已经把其全部劳动报酬支付给他,不存在克扣工资情况。
由于谭德春提交证据较多,双方分歧较大,截止到当日中午12:00,北京加多宝的代表对其证据仍未全部质证完毕。北京亦庄开发区劳动仲裁委在协调未果的情况下,决定在12月份再次开庭。
据悉,谭德春原来所在的北京加多宝工程部有30多名员工,因为加班费等原因辞职的已达十几人。
增长乏力惹的祸
事实上,早在今年年初,前加多宝集团广东公司业务代表洪灿辉就曾曝出加多宝“每年克扣亿元加班费”事件。自去年10月开始,有关加多宝变相裁员、克扣员工加班工资、强制执行特殊工时制等种种投诉接踵而至,涉及北京、杭州、温州、武汉、青岛、福建等各地加多宝分公司的员工。
“2008年地震捐款之后,王老吉的销量翻了一翻。总部根据上一年的销量预测以后的销量,想法过于乐观,2009年就大量招人。由于2009年销量差,到旺季结束就只能大量裁员。”洪灿辉对本报记者爆料说。
现已跳槽去霸王集团的原加多宝业务员谭先生也向记者透露说,自己2006负责的地区王老吉年销量是1万箱,2007年就增长为3万箱左右,2008年时达到5.6万箱左右,而2009年前5个月(谭先生2009年5月份离职)的销量也就1万箱左右,远远不如2008年。
“加多宝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员工,同工不同酬、强行更改标准工时制,在负责生产的员工中推行综合工时制、在负责销售的员工中强行推行不定时工时制,达到了克扣加班费的目的。”洪灿辉透露,加多宝还不给劳务派遣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记者了解到,黄灿辉向广东加多宝追讨加班费损失与经济补偿共计3106元,但至今交涉未果。黄灿辉告诉记者,尽管自己的维权之路困难重重,他还是将通过诉讼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从加多宝员工处了解到,加多宝的用人制度分三种:一种是正式员工;一种是劳务派遣员工;还有一种是经销商聘请的员工。对三种员工的待遇,区别在于,正式员工有社保、公积金,劳务派遣员工是在社保系数低的江西鹰潭缴纳社保金,但没公积金,经销商聘请的员工是经销商发工资,什么福利都没有,但都受加多宝各办事处管理。
“变相裁员这种事情在饮料行业还是比较常见的,而王老吉却缺乏裁员的技巧。”接近加多宝内部的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
加多宝因劳资纠纷又上仲裁庭 或被迫取消劳务派遣制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张娟娟 发自上海
“自上回输掉人事官司后,公司近日正一层一层开会。从区域办事处内部流出的消息是,明年开始将取消劳务派遣制员工,劳务派遣员工要么升为公司正职,要么降为经销商业务员编制。”昨日(11月29日),加多宝内部消息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透露。
记者获悉,又一起涉及加多宝的劳资纠纷案将于今天上午在北京亦庄管委会劳动局仲裁庭开庭。
2009年开始盲目扩招劳务派遣工的行为,令加多宝为之付出沉痛代价:不仅要面临由此引发的一系列劳资纠纷,更重要的是,大量离职员工纷纷投奔竞争对手,令加多宝备感内忧外患之扰。
劳资纠纷接踵而至
自去年10月开始,有关加多宝变相裁员、克扣加班工资、强制执行特殊工时制等种种投诉接踵而至,涉及北京、杭州、温州、武汉、青岛、福建等各地加多宝分公司的员工。
据原北京加多宝公司机械技术员潘先生(化名)介绍,加多宝去年起强制推行“综合工时制”,并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拒绝签字的几十名员工被人力资源部“劝辞”,潘先生随后选择了离职并申请劳动仲裁。
《每日经济新闻》获悉,潘先生诉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劳资纠纷一案定于11月30日在北京亦庄管委会劳动局召开仲裁庭,原告提请仲裁庭判定北京加多宝补发被克扣工资、加班费、年终花红、社保、公积金等共计人民币23145.6元。
据潘先生代理律师沈斌倜介绍,我国目前主要有两种特殊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后者是指因企业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安排工作或因工作时间不固定,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弹性工时制度。
“很明显,潘先生所在的机械技术员岗位并不在特殊工时制适用范畴内。”另一代理律师曾素贞指出。
今年10月上旬,另两起加多宝劳资纠纷案在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宣判,被告浙江加多宝公司被判给付两名前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和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等,成为加多宝众多劳资纠纷的首例员工胜诉案。而据记者了解,更多针对加多宝的类似诉讼或将接踵而至。
大规模“扩招”之祸
在加多宝离职员工黄灿辉看来,引发加多宝系列劳资纠纷的症结在于2009年的大规模扩招。
“自2008年地震捐款事件后,红罐王老吉销量猛增,当年销售额从2007年的50亿元飙升至120亿元,这更加大了加多宝对未来市场的信心,并定下2009年销量再翻一番的目标。”黄灿辉透露,2009年前加多宝几乎没有派遣工,但从2009年初起,公司开始了大规模扩招,其中大部分为劳务派遣工,以至于加多宝劳务派遣工的比例迅速达到50%~60%。
令加多宝万万没有料到的是,2009年红罐王老吉的销量却开始增长乏力。据公开资料显示,当年加多宝的销售额不但没有翻番,反而较2008年下滑了10%,也是公司历史上首次出现业绩下滑。
“销售业绩未达预期,人力成本却大幅上升,或许这正是加多宝后来出现变相裁员、克扣加班工资、强制执行特殊工时制等行为的主要原因。”黄灿辉认为。
或被迫取消劳务派遣制
据加多宝内部消息人士透露,从区域办事处内部流出的消息是,明年开始取消劳务派遣制员工,劳务派遣员工要么升为公司正职,要么降为经销商业务员编制。进入经销商编制的员工仍归加多宝公司管理,而薪水由经销商支付。
“此外,公司还将逐渐精简人手。”该消息人士透露,“不过这并不一定通过公司主动裁员,主要还是靠员工的自动离职。”
据透露,在精简人手的同时,加多宝正在主动回聘离职人员,其中包括已投奔至霸王凉茶的员工。“自霸王凉茶上市后,加多宝多名高层出走到霸王。据传霸王凉茶内部超一半员工来自加多宝。”
对此,加多宝集团企业传讯首席代表田威否认了精简人员一说。至于是否取消劳务派遣制,她没有正面回应,只表示公司一切调整都是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而做出的。
“和其正、霸王凉茶的出现,打破了王老吉一家独大的市场格局,对王老吉来说是巨大的冲击。”博盖咨询总经理高剑锋认为,与红罐王老吉不同,和其正、霸王最大的优势就在于拥有塑瓶装,相对王老吉的罐装设计,塑瓶装更便于携带。“与广药集团授权合作,令加多宝的凉茶业务增长如同被念了紧箍咒,尤其是产品包装方面,根据合同,加多宝只能生产经营罐装王老吉,这无疑令其业务受到诸多制约。”高剑锋说。
加多宝似乎也早已意识到了这些问题。2008年,公司推出高端天然矿泉水品牌“昆仑山”,不过收效甚微。“昆仑山定价较高,目前国内饮用水市场竞争又已非常充分,公司对该产品的市场投入非常大,但销售却没有实现预期,导致加多宝要用王老吉的利润来弥补这一块的投入。”高剑锋认为,这或许也是加多宝变相裁员、压缩人员开支、收缩战线的一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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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克扣工资”舆论漩涡事件回放:
1、加多宝员工因工时制欲起诉“老东家”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1bd78fc0100ihtb.html
2、浙江加多宝劳资纠纷余波未平 员工首次胜诉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1bd78fc0100lsd8.html
3、北京加多宝前员工潘先生诉加多宝克扣加班费工资劳动纠纷案本月底开庭之二事实理由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1bd78fc0100mlhc.html
4、北京加多宝前员工潘先生诉加多宝克扣加班工资劳动纠纷案今天上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开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1bd78fc0100mq0z.html
5、加多宝劳资纠纷双方拒绝调解 本月将开庭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