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府发〔2009〕6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多年来,本市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健康发展,在促进经济发展、方便市民出行、提升城市综合服务能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继续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改善经营环境,保障驾驶员的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促进本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本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有利于满足市民群众个性化出行需求。近年来,本市公共交通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公共交通网络,较好地满足了市民群众长距离、大容量、定线定班式的基本出行需求。随着本市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市民群众对于出租汽车等个性化出行方式的需求日益凸显。为满足市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个性化出行需要,必须进一步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有利于展现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良好形象。出租汽车行业是本市重要的服务窗口。自2000年以来,本市出租汽车行业连续4届被评为“上海市文明行业”;在全国大中城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评比中,也多次名列前茅。随着上海世博会的日益临近,为了更好地服务上海世博会,向世人展现上海国际大都市文明、有序、友好的形象,必须进一步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有利于构建行业和谐稳定。多年来,市、区县两级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综合管理手段,有效整治各类扰乱市场的非法营运行为,及时解决行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保持了出租汽车行业的总体稳定。为了更好地规范出租汽车市场营运秩序,构建和谐稳定的行业发展环境,必须进一步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科学把握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的基本定位、原则和目标
(四)出租汽车行业的发展定位。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客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们个性化出行需求的一种重要交通运输方式,是体现城市综合服务能力的重要载体,是城市公共交通的必要补充。
(五)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
--坚持可持续发展,行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相适应,不断提高行业健康发展和文明创建整体水平。
--坚持以人为本,发挥出租汽车个性化服务的特点,不断提供周到、便捷、满意的服务。
--坚持科学管理,完善体制机制,加强行业监管,科学调控市场,优化经营环境,规范运营秩序。
--坚持规模化发展,积极推进公司化、集约化、品牌化经营,加快信息化手段应用,不断提升行业竞争力。
--坚持和谐稳定,聚焦经营权制度、从业人员素质、劳动保障机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切实保障驾驶员的合法权益。
(六)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工作目标。通过几年不断努力,实现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水平领先,运价结构合理,经营权管理完善,劳动保障制度健全,市场环境规范有序;服务质量优良,继续保持上海市文明行业荣誉称号,保持服务质量位居全国同行前列;市场供应均衡,基本满足不同区域和时段市民群众对出租汽车的出行需求。 三、明确促进本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主要措施
(七)科学实施运力调控。研究建立本市出租汽车运力调控指标体系。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和城市化进程要求,进行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和调控全市及各区域出租汽车投放总量。中心城区出租汽车运力总量从严从紧控制,郊区区域出租汽车适度适量发展。
(八)完善经营许可管理。出租汽车行业实行特许经营,经营权实行无偿使用。新投放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探索实行有期限经营。采取服务质量招投标方式配置出租汽车经营权,择优确定经营者。严禁企业和个人擅自转让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件和许可权。诚信等级高、服务质量好的企业享有新增经营权招标、依法收回经营权再配置、车辆资产转让、企业兼并重组等优先权。建立企业和个人诚信考核档案,将经营权考核和诚信考核等密切结合,企业对驾驶员违规行为负有连带责任。进一步完善经营权考核制度,对严重违规者依法收回其部分或全部经营权。
(九)加强运价管理。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根据出租汽车行业的发展定位、市场供求状况、驾驶员收入、企业利润率、与城市公共交通的比价关系,以及公众承受能力等因素,适时调整出租汽车运价。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要求,不断完善油价运价联动机制。
(十)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坚持和鼓励公司化和规模化的行业发展方向。不断完善以公司制为主体的经营模式,加快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收费合理、风险共担”的企业运营机制。按照“精干、效能”的原则,优化管理人员配置,提高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完善承包经营制度,实行厂务公开,及时公布承包指标标准。个体工商户的托管企业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改进和优化服务。积极探索符合上海实际的促使小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有序发展的经营方式。鼓励企业重组兼并,实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规模效益,促使资源向优质品牌企业集聚,增强抗御市场经营风险的能力。企业实施资产重组时应按政府有关规定进行交易,企业转让车辆资产和无形资产以及个体工商户转让营运车辆的,必须进入产权交易场所交易,确保转让合法、公开和有序。
(十一)加强行业监督管理。交通行业管理部门要不断探索和创新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体制,充实和加强行业管理力量,改进和完善管理方式,强化和改善行业服务,发现、研究和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积极组织开展行业文明创建活动。按照法定程序修订、完善《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和相关规范标准。建立出租汽车行业成本监审制度,加强企业成本和利润监管。根据合理利润水平设定承包指标上限,鼓励骨干企业主动采用既有利于企业稳定发展又有利于调动驾驶员积极性的承包指标。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规范执法程序,杜绝不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出租汽车站点监管,机场、火车站和候客站等重要站点实施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与站点协管员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积极探索电话预约和站点候车相结合的营运方式。加强出租汽车行业营业票据印制和管理。严格从业人员过户变更、退离行业相关证件的办理。
(十二)积极发挥行业工会和协会作用。建立健全工会组织,把驾驶员充分吸收到工会组织中来。建立工会与企业间的沟通协商机制,积极发挥工会组织维护职工权益的作用,及时调解劳动纠纷,解决驾驶员队伍的实际困难和合理诉求,推动行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健全出租汽车行业协会,进一步发挥其作用,切实加强行业自律。行业协会应当积极参与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管理政策,督促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依法、守规经营,努力为会员单位(个人)提供政策法规、技能培训和信息咨询等服务。
(十三)加强驾驶员队伍建设。出租汽车行业实行职业资格制度,未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的驾驶员不得上岗。加强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化教育培训,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服务技能和职业素质。严格执行《上海市出租汽车服务规范》,教育和引导出租汽车驾驶员依法营运、安全驾驶、文明服务,杜绝拒载、绕道、多收费等违规行为。完善出租汽车星级驾驶员管理制度,不断增加中高星级驾驶员数量,评选“红顶灯”优质服务车,继续开展“的士明星”评比,培育职业化驾驶员队伍。
(十四)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依法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进一步推行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执行国家和本市规定,按时、足额为驾驶员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研究出台出租汽车驾驶员统一的保险标准,健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机制。企业除收取承包指标和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的费用外,不得再向驾驶员收取其他任何管理和服务费用。杜绝采用一次性买断、高额承包等方式向驾驶员转嫁运营风险。规范个体户业主与雇工的聘用关系,保障被雇佣驾驶员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涉及驾驶员切身利益的各种矛盾,帮助解决停车、如厕、就餐等实际困难。
(十五)坚决打击非法营运。完善政府相关部门参与、市区联手、条块联动的工作格局。在大型商业网点、交通枢纽及机场、车站、码头客流集散地等重点地区,对欺行霸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营运团伙等重点对象,采取联合执法、综合监管等形式,坚决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维护正常交通秩序,维护市民合法权益。不断创新打击非法营运的体制、机制和方法。加快推进出租汽车专用候客站点建设,完善监控手段和措施。规范营运车辆报废、更新和补证程序,从源头上控制“克隆车”流入。加大出租汽车计量设备非法改装窝点的查处力度,加强计量设备维修、生产、销售、强检、报废环节的执法检查。
(十六)提高行业装备科技水平。完善出租汽车运营调度系统,强化营运服务的后台监管,扩大电调车辆覆盖率。全面提高车辆性能等级,完善车辆设施设备,有序安装GPS车载智能终端设施。加快计价器技术改造,研究推行电子标签,提升计价器技术性能。加快车辆更新,新增车辆达到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制定并执行符合城市现代化要求、与国际大都市接轨的出租汽车车容、车貌、车型行业标准,规范出租汽车车身、车厢内广告设置。
(十七)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稳定。落实工作责任制,市和区县行业主管部门、区县政府、企业共同维护行业稳定。建立管理部门与服务主体间的信息传递机制,畅通驾驶员诉求渠道。出租汽车企业是维护稳定的责任主体,要全面掌握驾驶员思想动态,做好与驾驶员的沟通、协商工作,及时处理驾驶员在营运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充分保障驾驶员的合法权益。出租汽车驾驶员应通过合法方式和正常渠道反映问题、意见和建议。对利用出租汽车等交通工具为手段,恶意影响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属出租汽车经营者责任的,探索实行核减其经营权指标,直至取消其经营资格等措施;属出租汽车驾驶员个人所为的,应取消其职业资格并限制其今后从事出租汽车行业经营与服务,对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组织领导
(十八)形成工作合力。各区县政府和交通、发展改革(价格)、建设、国资、财政、税务、公安、工商、技术监督、社会保障、新闻、审计、监察等部门以及出租汽车行业协会要明确责任,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市、区县两级交通管理部门要研究制定行业发展扶持政策和具体实施办法,细化目标、任务和节点。出租汽车企业作为实施主体,要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十九)加强检查评估。根据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市、区县两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检查,分析存在问题,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围绕公众满意度测评,整合多种监督方式,形成科学合理的上海出租汽车行业公众监督评价体系。通过市民监督或委托相关机构评估等手段,及时评估本意见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
(二十)营造良好氛围。新闻媒体要加大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力度,形成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要运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行业新面貌、新风尚,弘扬先进人物和事迹,引导市民群众理解和支持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和发展。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二月八日
境外劳务派遣纠纷的法律问题研究系列之一
---境外劳务派遣纠纷的基本类型
[前言] 随着我国对外交流的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国人走出国门到国外就业。北京沈斌倜劳动法律师服务,作为专业的劳动法律师团,在办案过程中我们碰到过一些境外劳务派遣纠纷,也发现一些问题,国内劳务派遣直接受我国《劳动合同法》调整,而境外劳务派遣由于其“涉外”因素存在,所以法律关系相对复杂,境外劳务派遣人员权益会受到哪些损害?受损后如何救济?应上海《监察风云》约稿,我们准备了关于境外劳务派遣纠纷法律问题系列文章。本博客将其中比较典型的专题和各位网友予以分享,共同探讨,今天分享的是境外劳务派遣纠纷的基本类型章节。
境外劳务派遣纠纷的基本类型
(一)侵害我国境外劳务派遣人员的合同权益
境外劳务派遣人员合同权益是指境外劳务派遣合同明文规定的境外劳务派遣人员应当享受的各种权益。侵犯境外劳务派遣人员合同权益主要表现为:
1、侵害境外劳务派遣人员的休息、休假权利。工作时间以及体息休假在劳务合同中作为主要合同条款应当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执行中,境外雇主常常故意违反,任意加班加点、延长或变相延长工作时间,剥夺境外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休息休假权益,有的甚至采取各种措施强迫劳务人员加班加点,并且不按规定给予补假和支付加班工资。
2、侵害境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收益权。境外劳务派遣人员出国务工其主要的甚至全部目的在于获得较高收入。因而工资收益是外派人员关心的重点,同时境外雇主如借故予以卡扣拖欠,从而导致劳资双方矛盾,侵害境外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据一些在国外工作的中国工人说,雇主拖欠他们工资少则几个月,多则一年半载。特别是近年来,受经济不景气的影响,国外雇主拖欠卡扣工资的问题愈发严重。
3、侵害境外劳务派遣人员获得的劳动保护权益。许多国外企业在谈判和签约时,许诺提供优良安全的工作环境,但这也可能是美丽的陷阱,许多承诺并不能兑现。境外劳务派遣人员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往往较所在国本国工人工作环境条件恶劣,有些甚至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直接有害劳工身心健康,从而导致许多工伤事故。而这些工伤事故往往错综复杂,给境外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在工伤事故处理过程中主要有以下难题:①一些事故处理的时间过长。从事故发生后的调查取证,到处理过程中的斡旋、和解、诉讼、赔偿等,少则一两年,多则五六年,甚至更长时间;②事故处理中费用高昂,所需花销远远超过受害劳工及其家属的承受能力。按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境外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事故的处理,由外派企业承担追偿责任。但在实践中,许多境外劳务派遣企业积极参与处理及索赔,往往感到经费负担过重,承担不起诸如雇请律师及事故处理的其他活动所需费用;③通过事故处理的正常程序能否获得公道的裁决和合理的赔偿金额,往往处于不确定状态。因时间较长的事故处理中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加之参与处理人员包括律师在内的素质和能力制约,受害者及其家属常常对事故处理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心存疑虑。一些案件即使做出了赔偿金额的明确判决,由于责任单位、责任人无力支付相应赔付金额,甚至有些境外雇主即使支付了保险金,由于一些境外劳务派遣企业的某些内部规定不规范、不合理,受害者及其家属得不到本应得到的损害赔偿,甚至出现“境外获赔,境内负债”的现象,使受害者及其家属苦不堪言。
4、侵害境外劳务派遣人员的获得社会保险和职工福利待遇的权益。社会保险是基于一定的经济风险而存在的,作为物质帮助形式的一种,它是国家对劳动者承担的一项法定义务,也是劳动者享受的一项基本权利,它主要包括养老保险、疾病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当劳动者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和生育时,应当可以享有有关待遇。一些境外雇主为了减轻负担,节省费用,最大限度掠夺境外劳务派遣人员,而肆意侵害境外劳务派遣人员的获得社会保险权益。职工福利是用人单位为了方便职工生活,解决职工个人无法解决的生活困难,改善职工生活条件,提高职工生活水平,通过举办集体生活设施和建立补贴制度的方式而建立的一种福利事业。一些外国用工企业为了节省成本,对境外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歧视待遇,常常压缩境外劳务派遣人员的职工福利。
5、侵害境外劳务派遣人员的接受职业教育权利。职工接受职业教育权利,是指职工有接受专业技术和实际操作技能的教育和训练的权利。一些外国用工企业为了节省费用,特别是考虑大部分境外劳务派遣人员就业服务期间不长,故不愿在境外劳务派遣人员身上花费教育培训费用,从而使境外劳务派遣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能得到继续教育和训练,进而限制其进一步发展的权利和可能。
(二)侵害境外劳务派遣人员非合同权益
境外劳务派遣人员非合同权益是指境外劳务派遣人员所享受的除劳务合同约定之外的其他法定权益。主要是指根据国内法及国际公约所规定的有关劳工的基本的人身和财产方面的法定权益。主要表现为基本的人格尊严、人身自由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等权利。
5月22日16点,酷6网华北区被裁员工召开紧急媒体沟通会,酷6网被裁高级副总裁郝志中在会上念了一份声明,要求责任方对本次违法、暴力裁员事件作出道歉,对5.18在酷6网华东办公室进行暴力裁员的组织者、实施者追究责任,并恢复他们在酷6网的原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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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每个人依然伸出了那个代表酷6的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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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酷6网被裁及在职员工集体起立
DoNews 5月22日消息,"就像电影《让子弹飞》中张麻子所说,公平、公平、还是公平",一位酷6网被裁员工称,他们集体维权的目的就是为了讨个说法,但这个说法讨起来却是如此之难。
5月22日16点,酷6网华北区被裁员工召开紧急媒体沟通会,酷6网被裁高级副总裁郝志中在会上念了一份声明,要求责任方对本次违法、暴力裁员事件作出道歉,对5.18在酷6网华东办公室进行暴力裁员的组织者、实施者追究责任,并恢复他们在酷6网的原工作岗位。
被裁员工的这一举动还得到了20多位酷6网在职员工的声援,他们称,看着身边的同事一个被裁,他们一直处于"煎熬"之中。他们的忧虑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担心自己也会被裁;二是担心裁员事件影响客户利益;三是为被裁员工鸣不平。他们希望引起盛大集团关注,得到好的解决方案,保护客户权利,保护员工权益,给予员工尊严。
部分在职员工表示,他们声援被裁员工也是出于自身的考虑。他们了解到3月份集团相关公司已经做过一次涉及200人左右的裁员行动,这次针对酷6网员工的裁员是第二批,6月与皮皮网合并后还会做第三批裁员,计划裁减掉300名员工。他们工作没有安全感。
据部分在职员工介绍,酷6网此次裁员共涉及销售部150人,占销售人员的80%,主要为销售部策划部门、销售支持部门、以及代理渠道销售,这三个部门为酷6网销售部核心的支撑部门,目前销售部工作已近瘫痪。
据在职员工透露,目前他们已经收到中国移动、宝马、百事可乐、可口可乐、纳爱斯、宝洁、哈6以及奥美、尚扬、华阳联众、好耶等多家客户和代理公司的质疑,甚至撤单和赔偿的要求,对此被留下的员工无法面对。
此外,部分酷6在职员工还在沟通会上还透露,酷6存在无故不给员工上社保的情况。虽然公司每月都会扣除员工的社保,但公司并未上交给有关部门。有一位怀孕员工在做产检时,发现了这一情况。
一位在职员工在沟通现场通过网络调出了她的社保记录,根据查询结果,她从去年12月起确实没有社会保险的记录。现场有数十位员工举手称自己的帐户没有收到社会保险。
出席此次媒体沟通会的北京市劳动保障法学会委员、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沈斌倜律师表示,酷6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属于违法行为,而员工的工资被扣掉,但却未入账,属于克扣员工工资行为。
而对于酷6网官方给出"销售业绩不佳,成本偏高"的说法,被裁与在职员工也提出了质疑。他们称,这完全是不负责任的说法,是在为暴力裁员开脱,这种说法无论对被裁员工还是留下来的员工都是一种心理伤害。
维权员工表示,酷6网代理CEO朱海发曾在4月15日销售部大会上,多次对销售部业绩作出表扬。而在4月21日的酷6网全体员工大会上,朱海发还当着公司400多人称赞销售部第一季度超额完成任务,是公司业务发展的引擎。酷6将公司运营费用等同于销售成本,是一种偷换概念、不公平的说法。
而对于外界传言,酷6网销售提成16%,高于同行的说法,维权员工也予以否认。他们称,自己非但没有拿到如此高比例的提成,公司甚至连2010年的提成都还没有发放。当被问及是否有人销售提成超过10%时,现场员工无一人举手。
尽管维权员工与酷6网闹得不可开交,但他们仍希望与HR部门进行沟通,但前提是HR部门"放下高昂的头颅",开始聆听员工的心声。此外他们还希望向集团传达一个信息,希望集团出面解决问题。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他们将对公司提起诉讼。
17点17分,维权代表郝志中宣布此次沟通会结束。部分被裁员工与在职员工开始自发地在会场合影留念。每个人依然伸出了那个代表酷6的手势,他们悲伤、他们疑虑,他们不知道等待他们的是什么。(完)
附:维权员工自述裁员经过
2011年5月17日,酷6网的两位销售副总裁曾兴晔、郝志中一如既往地在上海谈客户,下午被告知紧急赶回北京,第二天上午公司有重要管理层例会。
2011年5月18日9:30,并没有通知中的例会,曾兴晔和郝志中分别被叫进酷6代执行CEO朱海发的办公室,被要求裁掉190个销售中的150人,占酷6总员工数20%。郝志中震惊之余断然拒绝。在短短半小时内,酷6网部分销售陆续被叫进人力资源部,见到了一张所谓友好的"劳动关系解除协议",要求当天签字,否则之后的回款不作为提成奖励。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销售互相打探,酷6到底怎么了?在一季度业绩105%超额完成的情况下,在CEO信誓旦旦地夸赞销售部很棒,是公司业务引擎的情况下,为何自己会被裁员?
下午1点左右,全体员工收到公司发出的邮件,郝志中、曾兴晔被免去副总裁职务,任命陈昊为酷6网新销售副总裁。邮件并未指明任何免除原因,也没有告知销售工作如何继续进行,或者工作上的交接。一些执行中的项目被迫停止,销售赶紧给各自客户电话,说明情况,但具体细节根本无法沟通,部分客户表示项目仍要执行,否则将要求赔偿。
华东办公室同事经历的一幕更让人心寒。先是约谈途中因遭到同事反问,陈昊女士居然报警说酷6华东办公室失窃,需要警援。在约谈过程中他们威胁华东同事说,你们搞得这么僵没有好处,盛大完全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你们不接受也得接受。并以不开具退工单等作威胁。下午4点50,上海没有一个约谈成功,人事从小会议室出来跟大家说,盛大全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大家马上交出电脑和门卡。同事们不同意,于是人事说不交门卡也可以,从今天就换锁;不交出电脑的,则按照法律规定按照折旧费从赔偿金中扣除。晚上10点,同事们希望一起约见陈昊请她代表官方给我们一个说法,销售代表希望就提成等问题要陈昊给予明确答复,陈昊以时间太晚为由起身离开。
在陈昊从会议室里出来的同时,一直徘徊在门口的两个貌似保镖的高壮男性也动了起来,直接摁住俩同事的脖子把他们向后拖。(视频为证)同事们看到外来人员动手打员工群情激奋,就报警并要求他们留下协助调查。两位保镖无视大家的要求要走出大门,一同事孙庆当时正在门口,手扶在门把手边,这时其中一个穿黄衣服的保镖强行推门出去,将孙庆手夹在门中以致夹伤。(视频为证)
直到当天6点下班,公司也没有任何官方的说法,所有的消息都来自于网上的新闻和同事的口传碎字。按照律师的解释,这样大规模裁撤员工,公司应该明示是符合哪种法定可裁员的情形。在程序上,如果裁员超过20人,或公司总人数的10%,需提前30天向全体员工说明情况;没有听取员工的意见;且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备。盛大此次口头上说裁员,但不给员工发出任何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而是威逼利诱让员工签署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因为公司非常清楚,如果单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给员工,就形成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
2011年5月19日上午9:30,酷6三地销售同事共190人自发齐集公司门口,明确向盛大、酷6管理层要个说法,1)说明裁员原因,2)公示合理赔偿方案,3)严惩18日晚间打伤同事的组织者。
当天下午,酷6终于通过新浪微博发布此次裁员信息,要求被通知的裁员员工,可以友好协商,条件是补偿N+1月工资以及三个月之内回款的提成奖励。可问题是,到底谁被裁了,谁被留下了?人力资源部没有任何口头和书面说明。而此时,销售的公司邮箱已经被封闭,网络已经关闭,几乎所有客户的执行被迫停止。
2011年5月20日,酷6员工正常上班,门口5个保安,楼梯口2个保安。11:28,部分销售收到一条非官方短消息。如下:"+8618910050384:各位同事,大家好。我们仍然保留与大家友好协商的渠道,真诚希望您与人力部门进行进一步的沟通,也希望达成补偿上的调解。协商时间截止到今天下午16:00。您可以通过此号码和人力部联系。"但下午4点前,华北总部人事部空无一人,没有相关人员接待询问和解释。同事的短信无人回,电话无人接听。
6点15分,陆续被裁员销售人员收到以下短消息:""+8618910050384:各位同事您好,酷6网已于2011年5月20日17:00为您寄出《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从2011年5月21起,您已不再是酷6网员工,请您与今日取走相关私人物品,如需再进入公司请您拨打此号进行预约,谢谢配合,酷6网。"此刻,人力资源弄错电话的销售并没有收到以上短消息,但又被告知在裁员名单之内,《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已寄出,可公司的个人物品还没有收拾。直至5月20日晚8点,没有任何公司负责人出来沟通,我们想要沟通,想要协商,却找不到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