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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局

08
2013-11
北京市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事项申办工作通告 京人社发〔2013〕6号

北京市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事项申办工作通告

京人社发〔2013〕6号 2013年08月21日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span>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以及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9号令)的规定,我市已全面开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需要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企业,即日起应当依法向企业注册地(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后,方可开展劳务派遣业务。《北京市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规程》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样本)》可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bjrbj.gov.cn,进行查询和下载。

各区(县)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受理机关地址、电话

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6号602室
电话:67075566-570
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西城区育幼胡同8号412室
电话:66206033
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朝阳区大柳树甲100号301室
电话:64632147
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北区一层126室
电话:88506558
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北京西站南路168号517室
电话:63258242
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石景山区杨庄东路66号人才交流中心三层303室
电话:68882957
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门头沟区滨河路18号702室
电话:69842565
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房山区良乡西路5号111室
电话:89367045
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通州区运河西大街113号区404室
电话:81537015
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顺义区光明南街6号劳动服务管理中心三层
电话:89444881
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昌平区政府街3号3层劳动关系科
电话:69742472
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大兴区永华南里甲15栋综合服务大厅
电话:81296841
平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平谷区林荫北街13号行政服务中心二层
电话:69980121
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怀柔区开放路33号政府综合行政服务大厅
电话: 69687574
密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密云县新东路285号行政服务中心三层
电话:69069675
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延庆县高塔街53号214室
电话:69101749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

27
2012-03
关于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北京

京人社医发[2012]48号

 

自2012年4月1日起,农民工统一按照城镇职工缴费标准缴费。即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其中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0%缴纳;农民工个人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和每人每月3元缴纳。

关于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件名称:关于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政策文号:京人社医发[2012]48号
适用地区:北京
发布日期:2012-03-05
施行日期:2012-04-01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进一步完善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办发〔2004〕101号)和《关于加快本市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办发〔2005〕99号)参加医疗保险的农民工,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统一按照城镇职工缴费标准缴费。即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其中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0%缴纳;农民工个人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和每人每月3元缴纳。

 农民工按照本通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它事项,按照《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令)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发生的符合我市计划生育规定的分娩当次的医疗费用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其分娩当次的医疗费用,参照生育保险规定,采取按限额、定额和项目付费的方式支付。

 参保人员申领生育医疗待遇,应当提供《北京市生育服务证》以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医疗费用相关证明和原始收费凭证。

  三、本通知自2012年4月1日起实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О一二年三月五日

 

 

 

 

 

16
2012-01
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迁址通知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2011年12月29日(星期四)搬家至新地址。

    2011年12月29-30日不对外办公,2012年1月3日(星期二)开始正式在新地址办公。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新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朝阳区大柳树甲100号)一层116、117、118办公室(具体乘车路线见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cyld.bjchy.gov.cn)。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新办公联系电话:单位申报工伤认定电话:85816659
    个人申报工伤认定电话:85822912
        劳动能力鉴定电话:85822302
        传   真:85823902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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