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徒弟,饿死师傅"? 初出茅庐的“小”律师能否得到律师前辈毫无保留的真传?在@点睛政法网络学堂网 主办的“第二届法律教育与律师培训论坛”,编辑采访了《律师之师》奖获得者、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沈斌倜律师,看看沈老师是怎么看待培训的。

【点睛讯】中国有句俗语,叫做"教会徒弟,饿死师傅",所以,很多当师傅的为了日后防止徒弟反水,总是留有一手,最后,当徒弟的,往往难以得到师傅毫无保留的真传,出现了一代不如一代的结局。下面我们听听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沈斌倜老师是怎么看待这一观点的:

 

  【点睛网】:沈老师您好!感谢您对点睛网的鼎力支持,我们也代表律师学员对您曾为我们传授执业经验分享执业技能表示感谢!

 

  自从有律师以来就有各种形式的律师培训,无论是师傅带徒弟,还是专人授课等等,以弥补出道不久的新律师在经验以及技巧方面的不足。一方面是新律师对经验和技巧的渴求,一方面是律师事务所对新律师快速成长的急切需求,另一方面却是一些经验丰富的律师吝于分享和传授。作为资深律师,您如何看待律师执业经验的分享?分享对于分享者而言真的意味着“教会徒弟饿死师傅”吗?

 

  【沈斌倜】:我不认可“教会徒弟饿死师傅”。当然确实也遇到过带一些新人,过不了多久就辞职了,这也会让我感到有落差。但是个人坚持认为,只要自己足够优秀,市场是非常大的。我本身是做劳动法的,做劳动法的律师很多,无论是几千名还是几万名律师。只要自己足够优秀,把这个做到最顶端,那么其他人都是千万中的一个。所以我认为“教会徒弟饿死师傅”这里的师傅是具有可替代性的。如果这个师傅能够做到业务最顶端,做最优秀的那一个,那么这个市场还是很大的。

 

  我经常对我的助理讲,市场是很大的,只要我们投入足够的精力,前景是很好的。如果说每个月做10万的业务收入,我自己能够做十万的收入,那么你也做十万收入,我有我的优势,你也有你的长处,我们就可以互补,一起开展业务可能就能做到每人十二万甚至十五万的收入。因此我们为什么不走一条合作的道路?

 

  有的律师到了五十岁还没有带徒弟,这也是存在的一种现象。我并不赞同,因为我还是坚持走团队的道路。现在我招聘的律师助理,他们将来一定是要做合伙人的,我给出的定义就不是简单的律师助理,而是和我一样做的优秀律师。然后大家通力合作,共同把蛋糕做大,每个人都有丰厚的收入。

 

  所以我不认可“教会徒弟饿死师傅”,解决的办法就是把对方培养成为优秀的人才,优秀的人和优秀的人一起合作,创造更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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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斌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