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各类人员办理缴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事假期间养老保险缴纳规定(北京)
根据北京市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7】29号,北京市各类人员办理缴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一)新参加工作或失业后再就业的人员,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由机关或其他企、事业单位调(转)入企业的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时,以进入本企业工作第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当年各月缴费工资基数。从第二年起,以本人上一年在本企业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二)经企业批准请长假保留劳动关系,但不支付工资的人员,企业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第一年,以其请假的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次年起按协议约定的缴费工资基数以及各自负担的数额,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
(三)在医疗期内的病休人员,其病休期间领取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在不足整年度时与当年非病休期间的工资合并计算)作为第二年缴费工资基数。
(四)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六级伤残并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以领取的伤残津贴(在不足整年度时与当年未发生伤残期间的工资合并计算)作为第二年缴费工资基数。
(五)被派到港、澳、台地区和境外工作的人员,派出当年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次年起按企业与被保险人约定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
(六)被企业外派、外借及劳务输出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其在其他单位领取的劳务收入应由被保险人向派出单位备案,并与派出单位发放的工资共同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七)个体工商户雇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个体工商户和雇工以雇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分别按20%和8%的比例缴纳。
沈斌倜律师提醒:经单位批准的事假的,第一年,以其请假的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次年起按协议约定的缴费工资基数以及各自负担的数额,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整理:沈斌倜律师
2010年北京市社保医疗五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一
2009年北京市年社会平均工资为48444元,月社会平均工资为4037元
缴费 险种类别
| 养老 | 失业 | 工伤 | 生育 | 医疗 | |||||
不低于 | 不高于 | 不低于 | 不高于 | 不低于 | 不高于 | 不低于 | 不高于 | 不低于 | 不高于 | |
本市城镇职工 | 1615
| 12111 | 1615
| 12111 | 1615
| 12111 | 2422 | 12111 | 2422 | 12111 |
本市农村劳动力 | 1615
| 12111 | 固定值800 |
2422 |
12111 |
2422 |
12111 | 2422 | 12111 | |
本市农村劳动力(24号文) | 1615
| 12111 | 1615
| 12111 | ||||||
外埠城镇职工
| 1615
| 12111 | 1615
| 12111 | 1615
| 12111 | 外埠户口参加生育保险需提供由人事局颁发且在有效期限内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 2422 | 12111 | |
外埠农村劳动力 | 1615
| 12111 | 固定值800 | 2422 | 12111 | 2322 | 12111 |
注:其中,1615元为北京市社会月平均工资的40%,12111为北京市月社会平均工资的300%,2422为北京市月社会平均工资的60%。
2010年北京市社保医疗五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二
人员类别 | 养老保险 | 失业保险 | 工伤保险 | 生育保险 | 医疗保险 |
本市城镇 | 社平40%≤缴费基数≤社平3倍 | 社平40%≤缴费基数≤社平3倍 | 社平40%≤缴费基数≤社平3倍 | 社平60%≤缴费基数≤社平3倍 | 社平60%≤缴费基数≤社平3倍 |
外埠城镇 | 社平40%≤缴费基数≤社平3倍 | 社平40%≤缴费基数≤社平3倍 | 社平40%≤缴费基数≤社平3倍 | 办理需提供合法居住证 | 社平60%≤缴费基数≤社平3倍 |
本市农村劳动力 | 社平40%≤缴费基数≤社平3倍 | 社平40%≤缴费基数≤社平3倍 | 社平60%≤缴费基数≤社平3倍 | 社平60%≤缴费基数≤社平3倍 | 社平60%≤缴费基数≤社平3倍 |
本市农民工 | 社平40%≤缴费基数≤社平3倍 | 缴费基数为最低工资 | 社平60%≤缴费基数≤社平3倍 | 社平60%≤缴费基数≤社平3倍 | 社平60%≤缴费基数≤社平3倍 |
外埠农村劳动力 | 社平40%≤缴费基数≤社平3倍 | 缴费基数为最低工资 | 社平60%≤缴费基数≤社平3倍 | 办理需提供合法居住证:外埠户口参加生育保险需提供由人事局颁发且在有效期限内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 社平60%≤缴费基数≤社平3倍 |
外部农民工 | 社平40%≤缴费基数≤社平3倍 | 缴费基数为最低工资 | 社平60%≤缴费基数≤社平3倍 | 社平60%≤缴费基数≤社平3倍 |
2010年北京市社保医疗五险缴费
比例
险种
| 养老保险 | 失业保险 | 工伤保险 | 生育保险 | 医疗保险 |
个人缴费比例
| 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 | 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0.2%缴纳(农村职工暂不缴纳)
|
职工本人不缴纳 | 1、城镇职工个人缴纳2%+3元; 2、农业户口,单位选择农村劳动力项下缴费的,个人缴纳2%+3元; 3、农业户口,单位选择农民工项下缴费的,个人不缴纳。 | |
单位缴费比例
| 按照本单位全部被保险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20%缴纳
| 按照本单位全部被保险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缴纳
| 按照国家规定的各类型企业的相关费率执行(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暂不缴纳工伤保险) | 企业(含自收自支事业、民办非企业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8%缴纳 | 1、城镇职工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0%缴纳 2、农业户口,用人单位选择农村劳动力项下的,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0%缴纳 3、农业户口,用人单位选择农民工项下的,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缴纳 |
总计
| 23% | 1.2% | 相应国家标准0.5%-2% | 0.8% | 12%+3 或1% |
制表人:北京劳动法专业律师沈斌倜律师,HR 李桂梅小姐对此表也有贡献
北京社保2010缴费基数上调311元 4月至7月补差方案将公布
2010年度在职职工、个人存档者及农民工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确定。记者昨天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今年该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将随职工年平均工资调整,由去年的3726元调整为4037元,上调了311元。参加该市社会保险的各类人群和单位将从7月起按照新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社保费。
在职职工:
养老险最高月缴968.88元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日前下发了《关于统一2010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根据市统计局公布,2009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8444元,比上年的44715元增加3729元。按照相关规定,2010缴费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均有所变化。
对于在职职工,最低及最高缴费基数分别为1615元、12111元。对于月收入低于1615元的,按1615元计算;高于12111元的,按12111元计算;而对于大多数月收入在1615元至12111元区间的参保人员,则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决定每个人每月缴纳的社保费用,按照养老保险个人缴纳8%计算,从7月起职工每月最低缴费129.2元,最高月缴费968.88元。缴费基数高,退休后每个月领取的养老金就高,缴费基数低,退休后每个月领取的养老金就低。
农民工:
养老险缴费基数下限看齐在职职工
对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农民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上限,均按照12111元来确定;而下限并不完全相同。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缴费基数下限为1615元;而参加工伤、生育保险的农民工缴费基数下限为2422元。
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工缴费基数仍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即800元来确定。
同时,对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1%缴费的农民工,缴费基数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422元)来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12%缴费的农村劳动力参照城镇职工标准进行缴费,缴费基数在2422元至12111元。
从此次确定的对农民工“五险”缴费基数可以看出,更加接近城镇职工标准。特别是养老保险,往年这一险种是按照上年度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的。
个人存档者:
养老险最高月缴费提高62.2元
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时有三种情况供选择,分别是: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807.4元、失业保险费48.44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484.4元、失业保险费29.06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323元、失业保险费19.38元。与上个缴费年度相比,个人存档者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每月提高25元,最高缴费提高62.2元。
此外,在上医疗保险时,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197.82元;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28.26元。
4月至7月补差方案近期将公布
每年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都随职工年平均工资调整。而今年,原本应在4月公布的2009年职工年平均工资延至7月公布,因此,2010缴费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也相应“迟到”。
对此,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有关部门正在设计补差方案,对于4至7月按何缴费基数缴纳保费、是否补缴等问题将作出规定,将于近期再行公布。
凡以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037元;凡是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2111元;凡以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826元;凡以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422元;凡以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615元。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