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北京市社保医疗五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一
2009年北京市年社会平均工资为48444元,月社会平均工资为4037元
缴费 险种类别
养老
失业
工伤
生育
医疗
1615
固定值800
2422
12111
外埠城镇职工
注:其中,1615元为北京市社会月平均工资的40%,12111为北京市月社会平均工资的300%,2422为北京市月社会平均工资的60%。
2010年北京市社保医疗五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二
人员类别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医疗保险
2010年北京市社保医疗五险缴费
比例
险种
个人缴费比例
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0.2%缴纳(农村职工暂不缴纳)
职工本人不缴纳
1、城镇职工个人缴纳2%+3元;
2、农业户口,单位选择农村劳动力项下缴费的,个人缴纳2%+3元;
3、农业户口,单位选择农民工项下缴费的,个人不缴纳。
单位缴费比例
按照本单位全部被保险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20%缴纳
按照本单位全部被保险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缴纳
1、城镇职工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0%缴纳
2、农业户口,用人单位选择农村劳动力项下的,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0%缴纳
3、农业户口,用人单位选择农民工项下的,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缴纳
总计
23%
1.2%
相应国家标准0.5%-2%
0.8%
12%+3
或1%
制表人:北京劳动法专业律师沈斌倜律师,HR 李桂梅小姐对此表也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