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导读】国务院办公厅昨日发布了关于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消息,此次会议决定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关于之前提议取消上下班途中事故伤害认定工伤的建议未获国务院认可,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列反而还扩大了工伤认定的范围:

上下班途中机动车事故伤害算工伤、且扩大了事故范围

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除继续维持上下班途中机动车事故伤害算工伤的现行规定,并且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也应当认定为工伤。本次修改实际上扩大了劳动者上下班途中事故认定工伤的范围。

增加了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由基金支付

国务院本次修改增加了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将工伤预防费用增列为基金支出项目,将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改由基金支付。

全国统一标准,工伤死亡实现“同命同价”

因工死亡一次性补助金大幅度提高,调整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不分地区。国务院此次修改后,工亡一次性补助金将消除地区差距,实现全国“同命同价”。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2009年度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75元,按照20倍计算,工伤保险条例修改后工伤死亡一次性补助金达34万多元。

事实清楚,工伤认定应在15天内作出

本次修改简化了工伤纠纷的处理程序。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认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