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仲裁员:

北京市丹宁律师事务所接受***(申请人)的委托,指派沈斌倜律师担任***诉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的代理人。本律师综合案件情况,针对本案争议焦点,发表如下辩论意见:

1、被申请人自2010年10月1日后将申请人周六日的加班工资由原来200%的标准更改为150%是否构成了克扣工资行为?

申请人认为,上述行为构成了克扣工资行为,理由如下:

1)虽然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在2007年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为综合工时制员工,但此时被申请人未获得劳动局综合工时制审批,且也未将未获得劳动局审批的情况如实告知申请人,因此,该约定违反法律规定和涉嫌欺诈应认定为无效条款,因此申请人不能按照综合工时制法定标准支付申请人周六周日的加班工资;

2)退一步讲,即便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工时制条款有效,但申请人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已经和申请人特别约定周六日加班费为200%(参见申请人提供的证据2、证据3及证据4),而法律并不禁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高于法定标准(法定标准为150%)向劳动者支付周六日加班工资。因此,即便被申请人后来获得了劳动局的综合工时制的审批,但因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特别约定在先且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所以,审批不能想当然地改变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在先关于工资支付的特别约定。

3)工资支付内容和计算方式是劳动合同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改变劳动合同内容的,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因此,申请人认为,如果需要改变申请人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是属于对原劳动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需要和申请人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单方告知不能生效。

综上,被申请人自2009年10月1日后单方将申请人周六日的加班工资由原来按照200%支付变更为按照150%支付,并按照150%支付了2009年10月1日后合计57个小时的周六周日加班工资,构成了克扣工资行为,应补发被克扣的工资及加付25%经济补偿金。并向申请人支付因被克扣工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及50%赔偿金。

2、被申请人主张其没有发放2009年终花红义务的理由是否成立?被申请人是否应当补发给申请人2009年年度花红2261.3元?

1)被申请人专门制定了2009年花红发放标准及发放规则(见被申请人提供的证据13),能够证明:向符合该发放标准的员工发放2009年度花红是被申请人的义务;还能够证明:被申请人2009年度花红发放不是任意的,而有原始发放基数和明确的扣发标准。

2)申请人提供的证据13、证据14能够证明申请人所供职的部门中除了因违纪被扣分的员工,其他人2009年年度花红均为基本工资的2倍或高于2倍。由此,可以推论,申请人所在部门2009年度花红原始发放基数为职工基本工资的2倍。

3)截止到庭审结束,被申请人未向仲裁庭提供2009年度申请人所在部门职工花红发放记录和计算标准,令仲裁庭不能查明申请人所在部门2009年度花红原始发放基数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因此,申请人有理由认为,在自己同部门未被扣分员工2009年度年终花红均为2倍或因为有加分而高于2倍,根据同工同酬原则,自己在没有被扣分的情况下也应当获得基础工资2倍的年终花红5720元。扣除被申请人已经支付的3458.7元,还应支付2261.3元及25%经济补偿金。

3、申请人的离职时间是3月16日还是3月12日?

申请人正常出勤日为3月16日,公司打卡记录有显示(该记录由被申请人保管,但被申请人不提供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但被申请人工资支付仅到3月12日,且计薪日计算错误,不是23天和31天,而是21.75天,被申请人人为地降低了申请人2月份的出勤工资,应补发并加付25%经济补偿金。

综上,请求仲裁委查明事实,还原真相,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代理人:沈斌倜律师

 

2011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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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多宝“克扣工资”舆论漩涡事件回放:

1、加多宝员工因工时制欲起诉“老东家”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1bd78fc0100ihtb.html

2、浙江加多宝劳资纠纷余波未平 员工首次胜诉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1bd78fc0100lsd8.html

3、加多宝劳资纠纷双方拒绝调解 本月将开庭再审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1bd78fc0100mqoj.html

4、加多宝北京员工诉克扣加班工资劳动纠纷案今天上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1bd78fc0100mq0z.html

5、加多宝北京员工工资争议劳动仲裁今天上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仲裁委二次开庭审理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1bd78fc0100ozmm.html